出口利好!人民币汇率跌破7.25关口!
今日(11月12日),美元指数延续强势表现,最高升至105.8769点,创下7月3日以来的新高。
与此同时,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今日盘中连续跌破7.23、7.24、7.25三个重要关口,一度触及7.2548,为8月2日以来新低。
在岸人民币兑美元盘中最低跌至7.2407,同样刷新8月初以来的新低。
11月12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调贬141个基点,报7.1927,创2023年9月12日以来最低。前一交易日中间价报7.1786。
当前处在美联储降息周期的初期阶段,据市场走访消息发现,目前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网点已有银行跟进下调了美元存款利率。另有多家银行表示,即将跟进调整。根据北京银行某支行客户经理表示,北京银行上周已下调美元存款利率,5000美元起存的1年期美元存款利率由4%降为3.8%,3个月与6个月期的美元存款利率保持不变,目前仍为4%。此外江苏银行、恒生银行的客户经理均表示,尽管目前其所在银行尚未下调美元存款利率,但预计很快将进行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潘功胜在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中野表示: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的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精准性,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动增量政策落地见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继续实施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货币、金融政策与财政、产业、就业等政策形成合力。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此外,央行网站11月8日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到,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保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做好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坚持底线思维,综合施策,强化预期引导,防止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实现,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维护外汇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汇率调控工具
未来一段时间,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会是央行操作重要的方面,那么,央行在历史上有哪些防范汇率超调的措施呢?
01 调整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银发2004〔252〕号文),外汇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外汇存款的一定比例交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其中,美元、港币存款按原币种计算缴存存款准备金,其他币种的外汇存款折算成美元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是指金融机构交存央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与其吸收外汇存款的比率。
1.2004年10月29日,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银发(2004)252号),明确外汇存款准备金的主要内涵:
① 外汇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外汇存款的一定比例交存央行的存款。
② 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外汇存款准备金/吸收外汇存款
③ 央行对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按月考核。金融机构应在每月15日前将准备金存款划至央行指定的账户。当月15日至下月14日,未经央行批准,金融机构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余额与其上月末外汇存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④ 当月外汇准备金存款余额=上月末外汇存款余额×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⑤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不计付利息。
2.金融机构应交存外汇存款准备金的外汇存款范围:
①金融机构吸收的个人外汇储蓄存款、单位外汇存款、发行外币信用卡的备用金存款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外汇存款或负债。
②金融机构的委托、代理外汇业务负债项目与资产项目轧减后的贷方余额。凡轧减后为借方余额的,视同该应交存的负债项目余额为零。不得以某项借方余额抵减其他应交存的外汇负债项目余额。
02 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
2015年8月31日,就在811汇改开始后的20天,人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从2015年10月15日起,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外汇风险准备金利率暂定为零,即无息交存。该政策将银行结售汇业务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征收对象为金融机构,但最终体现在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报价上。
2017年9月8日,人行发布公告,自2017年9月11日起,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下调为0,短期内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1.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具体包括:客户远期售汇业务;客户买入或卖出期权业务,以及包含多个期权的期权组合业务;客户在近端不交换本金、远端换入外汇的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客户远期购入外汇的其他业务。
3.人民币购售业务中的远期业务。
2020年10月10日,人行宣布自2020年10月12日起,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下调为0。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历经4次动态调整,一般规律是,汇率贬值幅度或贬值预期较大时将风险将风险准备金率提高到20%,在汇率稳定后将风险准备金度降低至0。
03 汇率中间价逆周期因子
2017年5月26日,央行引入了“逆周期因子”,
公式:逆周期因子 = 市场供求因素 / 逆周期系数 =(上日收盘价 - 上日中间价 - 一篮子货币日间汇率变化 * 调整系数)/ 逆周期系数
计算的方式是先从上一日收盘价较中间价的波幅中剔除一篮子货币变动的影响,这个主要反映市场供求的汇率变化的对冲因素就是逆周期系数,通过调整得到“逆周期因子”。
引入“逆周期因子”后,中间价机制就变成了“收盘汇率+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变化率+逆周期因子”。
引入逆周期因子的作用主要在于:一是当汇率走势与经济基本面明显不符时进行纠偏,稳定人民币汇率,二是对冲顺周期的市场情绪,防止追涨杀跌心理,引导市场行为更加理性。
2020年以后市场相对稳定,人民币持续升值,所以2020年10月27日,“逆周期因子”渐渐不再使用。
04 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2020年以来,国家根据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探索开展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系数。通过动态调整宏观审慎调节系统,防范跨境资本“大进大出”,引导跨境资金良性双向流动,缓解人民币升值或贬值压力,充分体现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二位一体的宗旨。
1.2020年3月12日,人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全口径外债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这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次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公式中的宏观审慎系数,调整后企业可借入的全口径外债由原先的净资产2倍提升到2.5倍,比调整之前提高了25%。
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金融机构资本或企业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1.25。
2.2020年12月11日,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注意这次仅下调了金融机构的调节参数,
3.2021年1月5日,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
4.2021年1月7日,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5.2022年10月,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
6.2023年7月20日,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继续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上调至1.5。
来源: 跨境金融监管研究